入秋,绿残黄生,有枯叶不堪杀意之凝重,离枝飘落。
度昭站起身,此生多战,血气弥漫成雾,落叶倒卷上天。
树林里很静,只有何平大口饮酒的咕咚声。
啪地一声轻响,有人借力断枝。
很漂亮的剑。剑身细长如柳叶,柔而不弱,媚而不妖。
很漂亮的一剑。因攻速太快,剑尖擦空起火,能听到细碎的低语声,像刚承欢的美人,喃喃撒娇。
用这种剑的一般都是女修,而能用出这种剑法的也绝对是个大美女。
度昭有些惭愧,他是个粗莽之人,并非善解风情的雅客。
所以度昭的刀很粗犷,毫无怜香惜玉之意。长刀炸鞘而出,他没有去挡来剑。
度昭任由细剑刺向自己的眉心,他的刀只管去斩来敌的脖颈。以命换命,换不换?
来敌垂剑停身,“为什么?”她不相信度昭会如此鲁莽,毫不惜命。
“我朋友还在喝酒。”
这话没道理,这话是道理。
来敌暂退,在度昭看不到的地方,重重拍了一下自己的小腹,弯腰吐出一口鲜血。全力一击而出,却生生压下,反震己身,并不好受,将淤血吐出,重理气息。
她能退,因为她的同伴很多。度昭也能退,因为度昭有关山阵丸,可度昭不愿退,因为他的朋友还在喝酒。
何平不想死,不是怕死,他只是刚刚结交一个好友,有些留恋。
何平一边喝酒,一边观战。
度昭长刀与双锤打得火星四溅,竟只靠大力相拼。
度昭伤口被扯开,耗能加大,动作不再沉稳,双锤趁机猛攻。度昭渐露败状,只好收起逞强之心。
度昭一身功夫,论出其不意,当属魔影。
刀锤错身而过,刺啦声响,度昭留下虚影在敌侧面。
度昭双手转刀从腋下电掣而出,角度刁钻,攻速极快。
来敌落肘下砸刀背,借势掷锤。
度昭瞬移,长刀切开敌人胸膛,手腕一转,将心脏剜出,长刀横拍,将敌心拍碎。这是漂流族对特定对手的尊敬风俗。
来敌不再试探,全数出击。
“我喝好了。”何平道。
度昭捏碎关山阵丸,不回头。
百里外,度昭取出两坛酒,一坛喝,一坛倒。脚下绿草黄边,天上北雁南归。
……
这一天很普通,百姓们忙着在田垄间劳作,忙着刷锅做饭,忙着排队缴纳血能。
这一天很热闹,寡头门徒忙着大比,忙着找度昭,忙着享受富贵。
很多人死了,何平与白岚宗的六个杀手同归于尽了,他引爆自己的时候说:“我还是觉得愧对我的朋友。”
魏涛死了,因为他是大力杀的,大力是魏涛的朋友,所以魏涛没有提防大力在他的酒中下了剧毒。
夏奇死了,因为他是度昭的朋友,冯志良的眼中钉。冯志良杀夏奇用的短剑同样杀过谭清贵。
天晴海的唐四,曾经救过度昭的那杆老烟枪看着最新的情报消息,沉默了很久,那杆烟枪放下举起,反反复复,终究无力再举起来。
唐四目前负责整个瀚虚洲的一切事物,比他更有能力威望的人都撤走了,因为天晴海的内部产生裂痕了。
唐四铺开一张白纸,开始写字,不是信,而是约战函,约战天下的生死函。
度昭还未晋升到龙门第七境,可唐四怕到时候来不及,因为他要自己亲手一封封地写。他也不知道具体需要写多少封,但这不重要,够用就好。
唐四写得很认真,一笔一划,一丝不苟。因为死去太多人了,这一条条的命压得笔墨透纸而出。
除了江湖酒楼,除了必要的购粮运粮之人,天晴海剩下的力量都聚集在小山关处。
青阳城,城主府。
叶飞给张文昌披上一件厚衣,“天凉了。”
“我想听听你真实的想法。”张文昌拢了拢外衣,躺倒在长椅上。
叶飞道:“我还是认为父亲不应该答应做祭刀人。”
“选择而已,我不是相信度昭,也不是相信说书人,而是相信玄光寺。藏十年者,可算人物;藏百年者,能当枭雄;玄光寺千年万年未布血役。这可不是区区敬佩之词能赞的。”
“仙族入世挑选天资之才,表面上看是施恩,其实内心里也是害怕。他们害怕只靠自己应付不了将来的变天。由此可见,高高在上的仙族不算太高。”
“若是仙族还不够高,那玄光寺就够了?”叶飞问道。
张文昌笑道:“所以我们也没拒绝仙族的盟约啊。鸡蛋不放到一个篮子里,是百姓的智慧啊。功法秘籍是控制门徒的最强手段,血役是寡头控制百姓的最强手段。生活在底层的百姓没有那么愚昧。”
“您执意要做祭刀人,是不是也代表着将来如果仙族佛门二选一,我们要选佛门?”
“不错!瓜分战中,佛僧也死了不少,善清大师说死得其所,不贪我云叶宗一针一线。仙族入世,来递交盟书时的那份傲慢你也看到了。两相对比,只有佛门值得尊敬,值得信赖。”
张文昌叹道:“修养这个东西,无非就是言行举止,个人与组织势力都是一样的。无论是二选一还是几选一,只要是一,我们就选佛门。”
张文昌问道:“名单拟好了吗?”
叶飞将一张纸递给张文昌,上面有人的名字。
张文昌长叹了一口气,道:“加上俊远吧。”
张文昌摆摆手,将叶飞的劝阻挡在了嘴里:“既然天地大变很快就要降临,内部就不能有太大的缝隙,尤其这足以致命的缝隙。”
“你有仁心我知道,也赞赏。可这个时候需要的是狠心。”张文昌说完闭目养神。他要将精气神养足,即便是祭刀人,那把刀也要足够锋锐才行。
叶飞默然退下。
叶府门前,三个女人正在对峙。
叶轻语抱住府门,大口喘着粗气,嘴里不停地自我安抚着:“阿弥陀佛,阿弥陀佛……”
可惜心不够诚,叶轻语静气失败,双手用力拆了一扇大门,高高举起。
“你敢?!”郝菲菲瞪着叶轻语,双臂张开,一手拿了件粉色新衣,护在彩的身前。
彩头都没抬,蹲在墙根,缝做自己的小衣服。天凉了要加衣,彩又不傻,自然知道。
江湖酒楼的老板尚妙对彩也毫无办法,只能让彩多刷几个碗,然后给她算工钱。这些衣料是彩自己赚的钱买的。
可彩偷偷问了别的酒楼里刷碗工的薪资,然后一分不多,一分不少,按劳拿酬。
尚妙差点气死,没见过这么倔的小孩。她也曾吓唬彩说不收童工,没想到彩直接扭头就进了别人家的酒楼,一家家地找过去,还真让她找到一份工作。
尚妙无奈,只好又把这个小姑奶奶接了回来,这其中艰难,让尚妙每每想起都要拿头撞墙,她说了百般好话都不管用,最后用一句“江湖酒楼离叶府近”才成功。
“郝菲菲,我他妈遇见你这一个姑奶奶就够愁的了,这门口还天天蹲一个,我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呀?”叶轻语欲哭无泪。
因为天气渐凉,郝菲菲给彩做了一件新衣保暖,却被彩拒绝了,这个小姑娘坚持要自己做。
人小手笨,衣服料子用去不少,成功了一件,挂在身上。这让彩有些难为情,确实不好看,于是除了洗碗吃饭,彩就天天做衣服练手,想着等度昭见到了,应该会夸她是世界上第一衣匠。
“我他妈求你求了一个多月都没给我缝出个袖子来,你巴巴地给度昭做,给这个小丫头做,人家还不收,你图个啥?”叶大将军越说越气,将自家大门嗖地扔飞不见。
“你还缺衣服?什么衣服你买不起?”郝菲菲对叶轻语的小气很不满。
“我就缺你做的衣服。”叶轻语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委屈道:“我跟你认识快二十年了,度昭跟你才认识多久,这小丫头片子又认识了多久,凭啥他们一出现,我就排第三了?我不服!”
郝菲菲头疼起来,“一个一个来,行不行?不分先后的。”
郝菲菲不再理叶轻语的无理取闹,蹲在彩的身边,问道:“为什么不想欠任何人的?”
“生不由己,只好努力死的时候能轻松些。”彩抬起头,看着郝菲菲,认真问道:“被度昭喜欢是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?”
郝菲菲笑得开心,答非所问:“度昭最喜欢的是你啊。”
“不一样的喜欢。”彩低下头,继续磨练技术。
郝菲菲没听明白,追根问底。
“等我攒够了钱就给你,算是报答你为我做过饭,洗过衣服。”彩道。
郝菲菲不想再继续这样的谈话,她觉得莫名心疼与不安。
“你的那个小镜子,我一定会帮你要回来的。”郝菲菲道。
“要回来?不,如果可以的话,我要夺回来。我不想欠别人的,可更不想别人欠我的。更何况,他们怎么配?”彩道。
“切,你个小丫头豆豆口气倒是比天大。”叶轻语蹲下来,故意在彩的眼前比划豆豆的微小。
彩轻轻撇了叶轻语一眼,“幼稚!”
叶轻语站起身,扶着墙,闭上眼,暗念:“阿弥陀佛,阿弥陀佛……”
叶轻语再次失败,刚要动手,却被郝菲菲死死抱住。
“菲菲你别拦我,我要跟她不死不休。”
郝菲菲扛起叶轻语就跑,跟一个小孩置气,太丢人了。
“天凉了。”彩忽然看不清针线了,眼泪转了几下还是落了下来,“就快天冷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