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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 不知春去

    荒郊野岭的一个小酒馆,却摆出了一桌集齐“山海空”各色珍肴的宴席,铁架上架有全羊羔在烤,炉上温着醉花雕。

    雪影在明纸上支离破碎,把酒畅谈的两人各怀心思。

    “有劳宁兄多日费心。”

    金雁尘举箸细挑着面前的一块肥鱼,把剔出来的根根细小透明的鱼刺送到骨料碟上方,抬指轻一弹,仿若无重的鱼刺便飘然落下,极致的精细与优雅。

    “有件事却是抱歉。我手底下的人擅自主张,我亦来不及阻拦。”他把蘸了酱汁的鱼肉送进嘴里,脸色平静得像是在说今天的天气,“宁苇霜,没了。”

    宁筠风正在夹菜,闻言手一抖,银箸戳上细瓷,“哧”划出长长一声,尖细且刺耳。

    “失态了!”宁筠风面露出一个尴尬笑容,从怀里掏出帕子擦手,恰到好处掩住眼中的慌乱,“金兄这话就见外了,一个贱婢而已,死何足惜?最重要的是那封被盗走的密函,可有寻回?”

    金雁尘摇头,抬手与宁筠风碰了一杯,“此事说来复杂穆门介入了。”

    “穆沧平?”宁筠风讶道,旋即作沉思状,“照金兄这么说,宁苇霜暗中投效的下家竟是穆门?”

    父亲宁玉的推测不是没有道理。

    宁苇霜入府学艺时年已十二,比起那些自幼养在府中的家伎,忠心不如。且她是因母被胁迫心不甘情不愿为之,难免心中有怨,受人挑拨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    宁玉曾有意将宁苇霜赠予朝中权贵,用以刺探拉拢,她百般推诿不愿。

    但到了金雁尘这里,却是主动委身,自愿请去。

    这也是好理解的自古嫦娥爱少年。金雁尘年轻好颜色,比那些个秃发黄牙的糟老头子自是强上百倍。

    因此他当时不曾有疑。

    只是当后来金雁尘的问罪书信到了建康,父子俩细一琢磨才恍然大悟:恐怕宁苇霜在那时就已另投二主,是带着新主家给的任务刻意接近金雁尘!

    否则何以解释她在宁家没有给出任何指示的情况下,擅自偷了金雁尘的书信出逃?

    那封信的内容到底是什么,宁家一无所知。

    “不知。”金雁尘呷了一口酒,沉吟道,“宁苇霜被穆沧平藏在穆宅中不假,却非座上宾,而是阶下囚。”

    “阶下囚?”宁筠风着实意外。

    金雁尘点点头,“是啊,让人费解。”

    宁筠风很快冷静下来,“如此说来,穆沧平也想得到那封密函”他据理剖析道,“且他应该并没有得手,否则不会关着宁苇霜,早该杀掉了”

    这正是金雁尘最佩服宁筠风的地方。

    在他说出“宁苇霜,没了”这句话时,宁筠风的心就已经乱了,却能强压下自己的情绪,做出合理不引人怀疑的反应。

    且时时不忘了向他施放自己作为一个盟友的善意。

    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“人情老练”四个字能形容的了。

    金雁尘点头,“正是基于如此判断,我手下的人才会自作主张,设法在穆门的地牢里毒杀了宁苇霜。

    密函既然被她藏起来了,她一死,自然也就无人知晓。

    要知道,从穆门里救出一个人,可比杀一个人难太多了。等穆沧平耐心耗尽,上了大刑,那时可就什么秘密都兜不住了。”

    歉然举杯,“对不住了,宁兄。”

    “金兄这是哪里话。”宁筠风连忙满上一杯,先干为敬,“小弟也是唯恐这贱婢骨头犟,不肯老实招供,才想着替金兄分忧来着,不承想多虑。金兄霹雳手段,哪容得小弟班门弄斧,惭愧,惭愧!”

    金雁尘讳莫如深地笑。

    “只是,听说了一些话,”他垂头,把玩着面前金身银边的镂花盏,五指转动杯沿,琼波玉液摇荡起伏,只是不溢,“那贱婢临死前毒发穿肠,仍念念道一人名字。”

    他笑了一下,“这几年里,每逢醉酒,抑或梦酣之时,也常听到。”

    不啻惊雷!

    宁筠风悚然一惊,手中酒杯落地摔粉碎。

    金雁尘仍只笑笑,拣了一只干净大碗递来,亲自起身与他倒满酒。

    “江湖人,还是惯大碗喝酒,金杯银盏雅致,到底少了几分酣畅的味道。”

    宁筠风若不想此时就和金雁尘翻脸,就只能硬着头皮喝下去了。

    他把一个跟自己不清不楚的女子送去给金雁尘当枕边人,金雁尘知道了,装不知,点到了,却不点透,就不是不想同他,或者说同他身后的宁家撕破脸。

    但他若是不给脸,那就两说了。

    大碗饮酒如喝水,连闷了三大碗之后,宁筠风眼神迷离,颧骨深处透着红,已是酲然欲醉态。

    他的酒量不止于此,但也许是因为没了遮掩的必要,也许是他想醉了,他真的就醉了。

    “连雨不知春去,一晴方觉夏深”他喃喃自语道,“她却是为何,为何呀?”

    他把脸埋进酒碗里,呜呜地哭起来。

    金雁尘坐在宁筠风对面,平静地自斟自饮。

    经历过人间的至痛,见过太多的悲欢,这种人死深情比草贱的俗滥故事已经不能引他动容了。

    “我与她相识,还要早于她入府。是真正青梅竹马可惜我们同宗同姓,注定不能见容于世人。”

    “她生得美,又学什么都快,是难得一遇见的好苗子,父亲亦不容许我染指没关系!一个女人而已,我宁七郎不至于舍不起舍不起!”

    宁筠风大着舌头含混不清地说,亲信灰鸽想要劝阻他,被他一把推开了。

    “后来,她是真的越来越出色,又会扭,又会叫像她妈的宕妇一样!你是知道的,你是知道的!”

    他指着金雁尘说,秀媚的凤眼中泛起泪光,“她越媚,看我的眼里越没有光我不在乎!谁在乎了?”

    他那时候是真的不在乎。

    他身负盛名,心高气傲,身边从不缺各种各样漂亮的女人。

    缺的只是一个媚骨天成,像宁苇霜那样又聪明,又会说谎,可以助宁家更上一层的绝色谍子。

    他养着她,供着她,派专门的师傅去调教她,直至养成一个颦笑俱能勾人魂魄的尤物,待价而沽。

    起先是打算送进宫的,被那位手段了得的方贵妃断了后路。后来想安插去容翊身边,容翊又不近女色。

    宁玉挑挑拣拣,一直把目光锁在京城。他也没想到后来是送给了金雁尘,一走就再也见不到。

    她走了大概两年多吧,有一天夜里他醒了,忽然发现心中生出不一样的东西。

    像有一颗种子,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悄悄地生了根、发了芽,然后悄悄地抽枝,吐叶,直到有一天被人发现,才知它已成长得如此茁壮,根扎得如此之深。

    宁筠风已经用不着金雁尘劝酒了,自己一碗接一碗地喝。

    “金兄,好兄弟!咱们可真算得上一对难兄难弟送出去了,才知道入了心。”

    金雁尘沉默,没有接宁筠风敬来的酒。

    他跟宁筠风不一样,他一直都知道自己的心在哪里,那里有什么人留不住而已。

    雪夜已深,宁筠风醉得像一滩烂泥,伏倒在一桌狼藉的杯盘上,嘴里还在嘟囔,“死了好,死了清净自作自受”

    许是在说宁苇霜,许是说自己。

    金雁尘握刀走出酒馆,一阵湿寒的北风扑上脸,他抬头,看见天上一轮浑圆的月。

    原来今日上元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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