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花郎他们解决掉孙集村的事情后的第二天.第三次的挑战终于來了.
这次.那个人还是送信.只不过这次他沒有在花郎的府门前放信.也沒有在府衙.而是找了一个人來送信.
找人來送信.这对那个人來说可谓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.因为既然要找人送信.必定要跟送信人见面才行.如果那个送信的人把自己看到的都说了出來.那么事情岂不是就要坏事了.
当花郎和司马光等人看到那个送信的人后.心中皆有一阵惊喜.因为有送信的人.也就意味着他们终于可以对那个写信人有更多的了解了.
可事情并沒有像他们想象中的那般容易.因为就在司马光准备询问那个送信人的时候.花郎已经把信打开了.
在这封信里.最先写在上面的是一句话:“不要询问那个送信的人.不然后果自负.”
这句话里.并沒有写那个人会做出什么事情.可是从之前花郎干的这些事情來看.那个人绝对是个聪明人.而且是一个心肠很硬的人.这样的人能够做出花郎他们绝对想不出來的事情.因此.在司马光准备询问的时候.花郎连忙制止了他.
那个人似乎早料到事情会是这样.所以他对于这些事情有恃无恐.
司马光在被花郎制止后.很快便明白是怎么回事.所以在他看过一眼那个送信人后.有些无奈的叹息了一声.而这个时候.那个送信人道:“那个让我送信的人说.只要我把信送到.就会给我一两银子.不知道是不是真的.”
送信人一双眼睛中透露着对金钱的渴望.花郎微微凝眉.但并未多说其他.从身上掏出了一两银子扔了出去.那个送信人伸手接过银子.脸上洋溢着笑容.然后笑嘻嘻的离开了.
直到那个送信人离开之后.花郎和司马光两人这才开始看信上的内容.
这次.信上的内容并不是很多.而且这次的題也似乎更容易一些.那便是要花郎去送一封信.一封奇怪的信.
信在信封里面.直到花郎看到这里.才发现信封之中还有一封信.那一封信显得略小.封着口.似乎并未写什么内容.而在信封之上.写着收信人的名字:阿普.
花郎从來沒有听说过阿普这个名字.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去送信.所以一开始以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.到这个时候竟然成为了一件毫无头绪的事情.
事情有些麻烦.真的很麻烦.
阿普这个名字一点都不普通.可如果真要找.在整个大宋朝.只怕也有不少名字叫阿普的人.只是从字面上來看.这个阿普很显然不是真名.而是昵称.
昵称叫阿普.就更难找了.
可一个人若是有一个昵称的话.那么是不是说明这个人很有名呢.而要找一个有名的人.是不是会比较容易一些.
很显然是这样的.可是花郎他们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入手.
这个时候.阴无错道:“也许我们看了信的内容.就知道那个阿普是谁了.”
也许.这真的是一个好办法.可是信封着.如果他们把信打开了.那么等他们找到阿普的时候.会不会被发现.
花郎知道很多种办法來打开这种信封而且不损坏一点.可再封上的时候.就沒有那么容易了.总是会出现一些偏差的.而且让花郎和司马光等人感到绝望的是.信封上画了一条直线.这条直线是连贯的.可若是把信封拆开之后.这条直线还是不是连贯的.就很难说了.
从信封上下手显然有些不可能.花郎他们只好从其他途径想办法.虽然这有些浪费时间.可好在那个人并沒有对花郎他们规定时间.只要如此.他们倒不需要着急.慢慢找便是.
而花郎和司马光他们便真的开始慢慢找起这个阿普來.
而在这一段时间里.夏天突然温度上升了许多.很快让人感觉到了郁热.淮南城的街头.光着膀子的人突然便多了起來.
而这个时候.花府之中.温梦和花婉儿两人的肚子更大了.再过一个月.她们就要生了.
可此时的花郎和阴无错.能够陪她们的时间真的不多.这让这两个什么都沒有怕过的男人突然感觉到一丝内疚.
古人常说.忠孝难两全.而如今对花郎和阴无错他们來说.陪媳妇和破案难两全.他们两人此时唯一希望.便是尽快破案.然后去陪他们的老婆.日后呢.加倍的爱护他们.
而对于花郎和阴无错两人的行为.温梦和花婉儿两人倒很是能够理解.他们在一起十多年了.对于彼此太了解了.而且她们很支持自己夫君的事业.好在如今的他们不像当初游戏江湖的时候.手头紧了.如今的他们想要什么.都可以用钱财來解决.所以一切倒也都说得过去.
可是黄柔却对他们两人的行为不以为然.她觉得.什么事情都沒有自己的夫人生孩子更重要.一个合格的丈夫.应该在这个时候时刻陪伴着自己的老婆的.
可黄柔的话显然沒有起到什么效果.首先.当她在温梦和花婉儿两人跟前说这些话的时候.温梦和花婉儿两人便为花郎和阴无错找各种各样的借口.破案忙啦.要出人命啦.如此之类的.
而当黄柔去见花郎和阴无错的时候.花郎和阴无错两人对此事显得很是无奈.因为现在的他们真的很忙.如果不接受那个人的挑战.可能就真的要坏事了.
人世间.很多事情很多人.都是身不由己的.黄柔两边都沒有取得效果.最终只好不再多劝.而这个时候.花郎和司马光他们.因为一次无意间的搜查.竟然真的找到了那个阿普.
这件事情.真的是怪极了的.
那天.司马光碰到了一件案子.于是派人去调查卷宗.而就在他们调查卷宗的时候.他们竟然在淮南城的资料库中.发现了那个写有阿普的卷宗.